各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4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基础性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名额
人社部今年下达给浙江省的推荐候选人指标18名。省人社厅下达给我校的推荐人数为不超过2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登录www.zhichen.com.cn下载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并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交学院、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学院部门统一交人事处。申报材料报送前,将在校内进行全信息公示。
相关材料:
(一)推荐人选个人登记表(由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信息采集工具生成后打印)纸质(2份)和电子文档(RPU文件格式)。信息采集工具请登录www.zhichen.com.cn下载。
(二)佐证材料1份(不超过40页,须单独装订成册)。内容包括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等。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审核后,于4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田港 883535 5686397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