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公布,已立项项目的负责人将收到基金委发送的批准通知电子邮件,请及时查询注册时使用的电子邮箱。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及时登录科学基金系统填写计划书。
一、填写要求
1.对于有修改意见(注意:不是评审意见)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如对修改意见有异议,须在计划书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前提出。
2、认真填写《资助项目计划书》中的每项内容,任何不符合要求的填写,将会被退回重填。
3、计划书中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的预算不能高于申请书原预算,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总额不能高于申请书预算总额,即只允许调减不能调增。另,经费预算说明书的最后应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科研部门公章、财务部门公章”字样,若没有,将退回修改。
4、如果获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发生变化(如:面上申请最终获小额资助等),请项目负责人适当调整研究内容并在计划书中详细列出,同时还要注明内容变动情况。
5、凡涉及高致病性微生物相关研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填写计划书时必须提供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书面承诺和相关材料。
二、填写流程
计划书电子版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上传,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者,返回修改后再行提交;审核通过者,打印为计划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递交至科研处,由依托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计划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应当保证一致。
三、时间节点
1、提交计划书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4日16点(视为计划书正式提交时间);
2、提交计划书电子修改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6点;
3、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16点。
请按照以上规定及时提交计划书电子版,并报送计划书纸质版,未说明理由且逾期不报计划书者,视为自动放弃接受资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科钉 李婧娴
电话:0571-86613536
邮箱:zcmuky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