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营造“以德立身,追求卓越”的文化氛围,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我校学风建设成效,展现新时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经研究决定于11月-12月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风建设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回头看”为契机,教育引导学生回归常识,聚焦主业,扎实学识,在全校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主题教育活动时间为2019年11月4日—12月11日。活动分为动员部署、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主题教育、总结提高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11月4日-11月8日)
学校制定“学风建设月”活动方案,下发通知,进行部署。
各学院要通过年级大会、主题班会、宣传栏、官方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并发出创建和培育优良学风的倡议。
学院要教育引导学生刻苦学习,严格执行课堂出勤、实习见习、请假等各方面的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意课堂文明,不携带早餐等进入教室,不旷课、迟到、早退,不在课堂玩手机、睡觉等;诚信应考,自觉遵守考场纪律等。
(二)第二阶段:学院自查和学校督查(11月9日—11月20日)
各学院要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进课堂、下公寓,深入了解学生学风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对照标准和要求主动查找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9日起,学工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学院开展学风督查和寝室基础文明检查,学生事务中心同步开展课堂考勤等日常检查。配合安保处等有关部门开展公寓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
(三)第三阶段:主题教育(11月21日—12月11日)
开展“助学、筑梦、铸人”学风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教育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珍惜青春韶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追求卓越,成为心怀报效祖国和人民的有志青年,不断开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局面。
1.开展“最美学生寝室”、“特色示范寝室”评选活动;
2.开展“最美学风标兵”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
3.开展“最美家书喜报”——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喜报寄送活动;
4. 开展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及“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及事迹展示宣传活动。
以上第三阶段主题教育活动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各学院要结合本次学风建设工作主题,自主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进学风建设活动,力求实效。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12月12日—12月20日)
各学院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并组织整改,对于先进典型要予以适当表彰奖励,促使学风不断向好。要总结“学风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包括工作部署、开展活动、工作成效、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并于12月20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字数800字以内,含相关活动照片不少于5张)报学工部学生事务中心李佳,学院“学风建设月”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相关指标。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是学院学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好各项统筹工作。
(二)坚持常抓不懈,加强模范宣传。学风建设关键在于常抓不懈,要通宣传典型,以点带面,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规范形成,注重建设实效。认真做好学风建设自查与总结,通过规范工作和优化流程,不断巩固学风建设成果。
(四)结合学院特点,形成特色品牌。从学院实际出发,结合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学习为基础,形成学院学风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学工部、学生处
2020年11月4日